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有關規定,依法開展2024年度全縣各類企事業單位及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勞動用工情況書面審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勞動用工年審時間
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5月30日。
二、勞動用工年審范圍
依照《勞動合同法》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事業單位、大中型企業、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其他企業。
三、勞動用工年審對象
以屬地管轄為主,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存在勞動用工行為的事業單位、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民辦非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均屬本次審查對象。
四、勞動用工年審程序
各用人單位即日起按此公告要求,登錄:http://222.82.215.217:9921/pc/index.html,上傳并提交年審材料,待縣人社局審核通過后,下載規定資料備檢,主動接受檢查。
用人單位登錄勞動用工年審系統賬號、密碼原則上與新疆政務服務網賬號、密碼一致。企業登錄后需先進行勞動用工備案后開展勞動用工年審。
五、勞動用工年審內容
1、用人單位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
3、用人單位實施勞動用工備案制度情況;
4、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費情況;
5、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加班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
6、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規定情況;
7、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情況;
8、用人單位參加技能培訓,持證上崗情況;
9、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及自治區有關規定的情況;
10、勞務派遣機構遵守國家及自治區有關規定的情況:
11、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檢查內容。
六、法律責任
對2025年5月15日前不按規定參加勞動用工年審的單位,責令限期補辦檢查手續,對拒不參加年審或年審中弄虛作假的單位,將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推送至“信用中國”網站進行公布。
聯系人:胡先生,聯系電話:13369821986
若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