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監管,提升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管理水平,推動食品安全“兩個責任”落實,鼓勵社會公眾主動參與社會監督,進一步發揮社會共治作用,及時發現和有效控制“校園餐”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堅決杜絕校園食品安全問題發生。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若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全縣范圍內聚焦整治“校園餐”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問題進行線索收集,現公告如下:
一、舉報范圍
包括八類校園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線索:
(一)“校園餐”經營主體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二)“校園餐”經營主體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校園餐”經營主體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四)校園食堂“五防”設施(防蠅、防塵、防鼠、防蟲和防霉變)存在問題,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涼菜等高風險食品,清洗區、切配區、烹飪區、備餐區等場所以及就餐環境臟亂差,專業工具不專用等問題。
(五)“校園餐”經營主體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六)“校園餐”經營主體以商業宣傳、產品推薦、實物展示或者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對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質量、價格、售后服務、責任承擔等作出承諾的,未向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履行其所承諾的內容;
(七)“校園餐”經營主體及學校食材供應主體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相關單位或者個人,以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
(八)違反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校園餐”重大違法行為。
二、舉報方式
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可撥打投訴舉報電話或登錄全國12315平臺進行舉報,信件方式舉報的可投入舉報箱或發送電子郵件。
(一)舉報電話:0996--7100315(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二)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新疆若羌縣幸福路43號-若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郵政編碼841800
(四)各學校、幼兒園設置的舉報信箱。
三、投訴舉報獎勵
對于舉報的“校園餐”重大違法行為,經查屬實,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財政部關于印發〈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國市監稽規〔2021〕4號)和《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財政廳關于印發〈自治區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新市監規〔2024〕9號)的規定,予以獎勵。
歡迎廣大群眾、從業人員等積極參與校園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廣大人民群眾可通過消費投訴熱線、電話、傳真、郵寄、現場窗口反映等方式,對學校(含托育機構)食堂及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校外供餐單位等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投訴舉報,我們將及時受理、依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