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總體目標,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小學入學一般采取登記入學,初中入學一般采取登記或對口直升方式入學。原則上要保障小學入學年齡滿足“兩個一致”要求,即同一縣內小學入學年齡保持一致、隨遷子女與本地戶籍學生入學年齡保持一致,且入學年齡最遲不超過7周歲。
二、農村學前三年免費教育保障機制類經費
(一)補助對象。全縣農村學前三年在園幼兒。
(二)補助標準。年生均2800元。主要包括幼兒伙食費1450元、幼兒讀本費130元、幼兒園保教費1100元、幼兒園采暖費120元。
三、城市學前生均公用經費
城市學前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為每生每年600元。
四、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
普通小學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在此基礎上,對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繼續落實好不足100人的規模較小學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和對各學校按照采暖期的長短補助取暖費的政策。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標準補助公用經費。
(一)學前教育階段。對所有學前幼兒按每生每年2800元進行補助,其中:幼兒伙食補助每生每年1450元,幼兒保教費每生每年1100元,取暖費每生每年120元,幼兒讀本費每生每年130元。
(二)義務教育階段。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和非寄宿在校生補助生活費“兩免一補”,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生均標準:小學1250元/年,初中1500元/年;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生均標準:小學625元/年,初中750元/年,特教學生1750元/年。
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貧困面按農村100%、城市40%確定,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貧困面按30%確定。
(三)普通高中教育階段。國家助學金資助具有正式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在校生30%確定。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分為2-3檔,具體標準由學校結合實際在1000-3000元范圍內自主確定;對具有正式學籍的普通高中已脫貧戶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雜費,免學雜費標準為每生每年1430元(不含住宿費)。
(四)中等職業教育階段。國家助學金資助中等職業學校生源地為南疆四地州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學生和生源地為其他地(州、市)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年級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南疆四地州以外的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在校生20%確定。平均資助標準每生每年2000元,分為2-3檔,具體標準由各校結合實際在1000-3000元范圍內自主確定;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學生免除學費。免學費標準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學費標準執行。免住宿費和教材費補助資金資助生源地為南疆四地州和其他邊境縣、脫貧縣具有全日制正式學籍的一、二、三年級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900元(其中住宿費600元,教材費300元);中職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
(五)本專科教育階段。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高校國家助學金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資助標準可根據資助對象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分為二至三檔,資助標準2200元—4400元不等;高校自治區人民政府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高校自治區人民政府助學金分三個等級,資助標準分別為3000、2000、1000元;高校少數民族預科生學費和住宿費補助政策每生每年4000元;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本專科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代償本專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本專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高校伙食補貼自治區財政承擔每生每年200元,高校配套每生每年200元;大學新生入學資助項目,為疆內高校錄取的新生每生提供500元,為疆外高校錄取的新生提供1000元,用于交通費及入學后短期的生活費用。
(六)在研究生教育階段。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30000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10000元;博士研究生自治區學業獎學金每生每年3500元,同時高校自籌一部分資金進行配套。
(七)援疆助學金項目。對在內地普通高校就讀的巴州戶籍家庭困難本科生、專科生和預科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的標準給予資助。資助對象為原農村建檔立卡的困難家庭學生、城鎮低保家庭學生、烈士、傷殘軍人家庭及孤兒學生。
(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貸款對象是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本專科學生、?fontface="方正仿宋_GBK">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fontface="方正仿宋_GBK">高職學生、預科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萬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6萬元,貸款期限按貸款學生政策畢業所需學制加15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2年,貸款學生????頦?緊???????試?娩???儼????蚥Χ?試?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
自治區財政按照每生每年7000元的標準向區內初中班辦班學校撥付補助經費,主要用于學生的學費、交通費、伙食費等補助。
(二)就業政策。新疆高中班、中職班的學生畢業后就業工作采取市場引導、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的原則,允許留內地就業,鼓勵回新疆就業和創業。
(三)經費保障。舉辦新疆高中班、中職班的省市要將新疆高中班、中職班符合規定條件的學生納入免學費和發放國家助學金政策覆蓋范圍,經費不足部分由辦班省市負責解決。
中央資金對新疆中職班的培養經費標準是10000元/年/生,自治區承擔新疆中職班學生每年一次進出疆交通費補助,經費是1000元/年/生。
中央資金對新疆高中班的培養標準是2250元/年/生,自治區配套培養經費標準是2250元/年/生,不足部分由辦班省市城市來給予支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