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政府令第218號)要求,縣人民政府對職責權屬范圍內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結果已經若羌縣第十八屆人民政府第7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確認《關于印發<若羌縣節約用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若政辦發〔2023〕17號)等18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繼續有效。載明有效期的,按有效期執行;未載明有效期的,自原文件發布之日起計算,有效期為5年。
二、宣布《關于城市集中供熱暖氣費收繳問題的批復》(若政批復〔2007〕115號)等6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失效,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不再執行。
附件:1.繼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目錄(18件)
2.宣布失效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目錄(6件)
若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