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食品安全抽檢檢測系統核查處置模塊下達的2025年不合格食品安全處置任務,涉及我局轄區1家食品經營單位,現將核查處置公告如下:
若羌縣一森綜合超市 時明偉
(一)基本情況
若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華測檢測認證集團北京有限公司對位于若羌縣若羌鎮建設路嘉和華府一層商鋪05號若羌縣一森綜合超市銷售的生姜依法進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食品檢測機構出具生姜《檢驗報告》(編號:DBJ25652800842830244ZX)。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2025年2月19日,若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及檢驗報告(DBJ25652800842830244ZX)并進行現場檢查,在該店未發現上述批次生姜。于2025年3月3日決定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該超市履行索證索票義務,給予免于處罰。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況
原因排查:噻蟲胺超標的原因,可能是菜農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時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未降解至標準限量以下。
整改措施: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增強食品安全意識,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履行經營者進貨查驗義務,履行索證索票制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認真執行食品安全管理規定。
若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