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切實保障群眾基本殯葬需求,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和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根據民政部《關于全面推行惠民殯葬政策的指導意見》(民發〔2012〕211號)、《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關于對特殊困難群眾實施殯葬救助>的通知》(新民發〔2012〕179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若羌縣民政局擬定《若羌縣特殊困難群眾殯葬救助實施辦法》,現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本次公示反饋時間由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7日,公示7個工作日。
聯系人:阿興木江·蘇來曼
聯系電話:0996-7108009(傳真同號)
若羌縣民政局
2025年2月27日
若羌縣特殊困難群眾殯葬救助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切實減輕困難群眾喪葬負擔,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喪葬權益,推進殯葬基本服務均等化,根據民政部《關于全面推行惠民殯葬政策的指導意見》(民發〔2012〕211號)、《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關于對特殊困難群眾實施殯葬救助>的通知》(新民發〔2012〕179號)要求,結合若羌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救助對象
(一)具有若羌縣戶籍的城市低保對象中的亡故人員;
(二)具有若羌縣戶籍的農村低保對象中的亡故人員;
(三)具有若羌縣戶籍的農村五保對象中的亡故人員;
(四)具有若羌縣戶籍的城市“三無”對象中的亡故人員;
(五)無名尸體。
以上救助對象,死亡后在公墓以外地方埋葬的,不予救助。
二、救助標準
(一)城市低保對象亡故后,一次性發給殯葬救助資金1000元。
(二)農村低保對象亡故后,一次性發給殯葬救助資金1000元。
(三)對無名尸體,亡故的農村“五保”對象、城市“三無”對象的殯葬服務費用全部減免,所產生的殯葬費用由縣財政承擔。
三、救助程序
(一)救助對象亡故后,其家庭成員或承擔監護義務的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向縣民政局提交以下材料:
1、死亡證明;
2、死亡救助對象的戶口本、身份證;
3、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亡故低保對象安葬地點的情況說明。
(二)縣民政局審核以上證明材料后,按救助標準發給殯葬救助金。救助完成后,將以上材料形成救助檔案保存。
四、資金來源
殯葬救助資金納入縣級財政預算,由縣民政局向縣財政局申請審核撥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統籌管理。縣民政局履行統籌職責,加強資金監管,做好殯葬救助補貼的申請、發放工作,確保殯葬救助補貼及時發放、足額到位。各鄉鎮于每月5日之前上報上月轄區內低保對象的死亡信息臺賬。
(二)嚴肅工作紀律。從事殯葬救助補貼受理初核、審核、審批發放的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廉潔高效地做好發放工作。凡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拒不辦理、延遲辦理,或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給予辦理的,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貪污、挪用、扣押殯葬救助補貼的,采取虛報、瞞報、偽造等非法手段,騙取殯葬救助補貼的,一經發現,堅決予以糾正,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城鄉低保對象違反殯葬法規辦理喪事的,尤其是出現亂埋亂葬的,不得享受相關殯葬救助政策。
(三)開展政策宣傳。縣民政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宣傳工作,在顯著位置張貼殯葬救助的相關政策,確保各項救助政策措施落到實處。村(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應在入戶走訪時開展政策宣傳,提高政策知曉率。
六、附則
(一)本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二)本辦法由若羌縣民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