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州 | 縣市 | ||||||
1 | 行政許可 | 互聯(lián)網(wǎng)上網(wǎng)服務營業(yè)場所經營許可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jù)、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lián)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2.行政許可決定。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互聯(lián)網(wǎng)上網(wǎng)服務營業(yè)場所管理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2 | 行政許可 | 營業(yè)性演出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2.行政許可決定。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3 | 行政許可 | 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2.行政許可決定。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4 | 行政許可 | 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實施原址保護措施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2.行政許可決定。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5 | 行政許可 | 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修繕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2.行政許可決定。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6 | 行政許可 | 核定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變用途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2.行政許可決定。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7 | 行政許可 | 非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和其他單位舉辦展覽需借用國有館藏二級以下文物審批 | 1.辦事指南:內容同上;2.行政許可決定。 | 《行政許可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8 | 行政處罰 | 對互聯(lián)網(wǎng)上網(wǎng)服務營業(yè)場所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 1.主體信息;2.案由;3.處罰依據(jù);4.處罰結果。 | 《互聯(lián)網(wǎng)上網(wǎng)服務營業(yè)場所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 | 執(zhí)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9 | 行政處罰 | 對娛樂場所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 1.主體信息;2.案由;3.處罰依據(jù);4.處罰結果。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娛樂場所管理辦法》 | 執(zhí)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10 | 行政處罰 | 對營業(yè)性演出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 1.主體信息;2.案由;3.處罰依據(jù);4.處罰結果。 | 《營業(yè)性演出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營業(yè)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 執(zhí)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11 | 行政處罰 | 對藝術品經營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 1.主體信息;2.案由;3.處罰依據(jù);4.處罰結果。 | 《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 | 執(zhí)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12 | 行政處罰 | 對擅自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yè)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2.案由;3.處罰依據(jù);4.處罰結果。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 | 執(zhí)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13 | 行政處罰 | 對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其工程設計方案未經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報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部門批準,對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風貌造成破壞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2.案由;3.處罰依據(jù);4.處罰結果。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 | 執(zhí)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14 | 行政處罰 | 對施工單位未取得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證書,擅自從事文物修繕、遷移、重建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2.案由;3.處罰依據(jù);4.處罰結果。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 | 執(zhí)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15 | 行政處罰 | 對轉讓或者抵押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2.案由;3.處罰依據(jù);4.處罰結果。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 | 執(zhí)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16 | 行政處罰 | 對將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轉讓或者抵押給外國人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2.案由;3.處罰依據(jù);4.處罰結果。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 | 執(zhí)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17 | 行政處罰 | 對擅自改變國有文物保護單位用途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2.案由;3.處罰依據(jù);4.處罰結果。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 | 執(zhí)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18 | 行政處罰 | 對文物收藏單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備防火、防盜、防自然損壞的設施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2.案由;3.處罰依據(jù);4.處罰結果。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 | 執(zhí)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19 | 行政處罰 | 對違法借用、交換、處置國有館藏文物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2.案由;3.處罰依據(jù);4.處罰結果。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 | 執(zhí)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20 | 行政處罰 | 對發(fā)現(xiàn)文物隱匿不報,或者拒不上交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2.案由;3.處罰依據(jù);4.處罰結果。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 | 執(zhí)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21 | 行政處罰 | 對未取得相應等級的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證書,擅自承擔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遷移、重建工程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2.案由;3.處罰依據(jù);4.處罰結果。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 | 執(zhí)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22 | 行政處罰 | 對未取得資質證書,擅自從事館藏文物的修復、復制、拓印活動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2.案由;3.處罰依據(jù);4.處罰結果。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 | 執(zhí)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23 | 行政處罰 | 對擅自修復、復制、拓印館藏珍貴文物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2.案由;3.處罰依據(jù);4.處罰結果。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執(zhí)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zhí)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 | 執(zhí)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
24 | 公共服務 | 公共文化機構免費開放信息 | 1.機構名稱;2.開放時間;3.機構地址;4.聯(lián)系電話;5.臨時停止開放信息。 | 《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文化部 財政部關于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文化部 財政部關于做好城市社區(qū)(街道)文化中心免費開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相關公共文化服務機構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化館網(wǎng)站、巴州圖書館微信公眾號、巴音郭楞日報、州文化館圖書館館內公告欄公示 | √ | √ | √ | √ | ||
25 | 公共服務 | 特殊群體公共文化服務信息 | 1.機構名稱;2.開放時間;3.機構地址;4.聯(lián)系電話;5.臨時停止開放信息。 | 《殘疾人保障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加快構建現(xiàn)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相關公共文化服務機構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化館網(wǎng)站、巴州圖書館微信公眾號、巴音郭楞日報、州文化館圖書館館內公告欄公示 | √ | √ | √ | √ | ||
26 | 公共服務 | 組織開展群眾文化活動 | 1.機構名稱;2.開放時間;3.機構地址;4.聯(lián)系電話;5.臨時停止開放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文化館服務標準》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相關公共文化服務機構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化館網(wǎng)站、巴州圖書館微信公眾號、巴音郭楞日報、州文化館圖書館館內公告欄公示 | √ | √ | √ | √ | ||
27 | 公共服務 | 下基層輔導、演出、展覽和指導基層群眾文化活動 | 1.活動時間;2.活動單位;3.活動地址;4.聯(lián)系電話;5.臨時停止活動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文化館服務標準》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相關公共文化服務機構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化館網(wǎng)站、巴州圖書館微信公眾號、巴音郭楞日報、州文化館圖書館館內公告欄公示 | √ | √ | √ | √ | ||
28 | 公共服務 | 舉辦各類展覽、講座信息 | 1.活動時間;2.活動單位;3.活動地址;4.聯(lián)系電話;5.臨時停止活動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鄉(xiāng)鎮(zhèn)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相關公共文化服務機構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化館網(wǎng)站、巴州圖書館微信公眾號、巴音郭楞日報、州文化館圖書館館內公告欄公示 | √ | √ | √ | √ | ||
29 | 公共服務 | 輔導和培訓基層文化骨干 | 1.培訓時間;2.培訓單位;3.培訓地址;4.聯(lián)系電話;5.臨時停止活動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鄉(xiāng)鎮(zhèn)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相關公共文化服務機構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化館網(wǎng)站、巴州圖書館微信公眾號、巴音郭楞日報、州文化館圖書館館內公告欄公示 | √ | √ | √ | √ | ||
30 | 公共服務 | 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播活動 | 1.活動時間;2.組織單位;3.活動地址;4.聯(lián)系電話;5.臨時停止活動信息。 | 《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相關公共文化服務機構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化館網(wǎng)站、巴州圖書館微信公眾號、巴音郭楞日報、州文化館圖書館館內公告欄公示 | √ | √ | √ | √ | ||
31 | 行政許可 | 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并公布 | 全國重點、自治區(qū)級、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17年修正本) | 及時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政務服務中心 | √ | √ | √ | √ | ||
32 | 公共服務 | 文博單位名錄 | 文物保護管理機構和博物館名錄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物行政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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