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建設履職情況
(一)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重新調整由部門班子成員組成的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專人負責,負責日常工作開展,明確分工,完善方案計劃,各項工作有效落實。堅持將普法與統戰民宗法治實踐相結合,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依法規范統戰民宗領域各項工作。同時,針對統戰民宗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以及具體管理服務工作中出現新問題,定期聽取匯報,及時研究解決,為統戰民宗機關自身法治建設提供了有力組織保證。
(二)加強學習,提升法治意識。積極開展“憲法宣傳月”活動,緊密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和“八五”普法實施,大力加強憲法宣傳力度,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有效推動憲法宣傳教育。依托“兩學一做”、“黨員網上活動室”、“黨旗映天山”主題黨日等組織生活,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連續十次組織學習黨的二十大報告、學習黨史、學習法律、學習業務,做到思想認識上的統一,行動上的自覺統一。積極開展民族團結、法律法規宣傳,弘揚憲法精神,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三)依法管理,提升服務水平。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以及區州縣法治建設有關規定,根據法治機關建設任務的要求,結合統戰民宗工作實際,推進全縣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引導各族群眾樹牢國家觀、民族觀、歷史觀、文化觀、宗教觀。
(四)發揚民主,自覺接受監督。堅持民主決策,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單位重大資金、項目、人事變動等決策都通過充分協商集體討論決定,結合統戰民宗工作實際,完善行政執法機制,在民宗執法過程中,嚴格執行相關程序、規定,確保公平、公正。對于日常黨建、業務、財務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各類報表、文字材料,全部在公示欄內予以公開,各項工作公開內容共6次18項,有效實現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職責。
(五)帶好隊伍,強化監督制約。注重領導班子成員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提高。通過日常法治教育學習,強化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法治意識、服務觀念,消除特權思想。教育黨員干部嚴格遵守黨規黨紀,強化日常監督,切實做到依法文明服務。
(六)強化宣傳,落實普法責任。積極參加全縣統一組織的普法活動,開展好本單位的普法工作。充分利用法治宣傳月、農牧民夜校、走訪入戶、發放宣傳單方式深入推進宣傳工作,累計開展宣講19場次,受教育群眾1580人次,發放宣傳資料500份,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推進法治意識入腦入心。
三、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一是嚴格執行黨的各項紀律。認真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中央依法治國系列會議精神,《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和相關細則,堅持普法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在大是大非、黨紀政策面前立場堅定,在思想上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強化干部隊伍建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識。積極探索多種辦法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單位執法隊伍的法治意識和嚴格執法意識。避免執法行為和執法的主觀隨意性,提高干部運用法律手段開展業務的能力,提高執法的質量和水平。三是改善普法宣傳方式,改善法治建設。確定宣傳重點,對不同的對象,采取不同的宣傳內容與要求。四是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領統戰民宗班子成員,認真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推進統戰民宗機關依法全面履行監督職能,全面落實黨委政府關于法治建設決策部署,為我縣的依法治縣工作深入開展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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